2021年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新闻发言人、专利局副局长兼局办公室主任胡文辉,发布2020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
其中地理标志方面主要统计数据:
2020年,我局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0个,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6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765件。截至2020年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91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9479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6085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就去年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的经验做法,以及在加强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回答记者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重点围绕“四个加强”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工作,不断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总体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一专用标志,有效增强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效益。2020年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较往年同期增长195%,年度新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生产者实现“三连增”。根据初步测算,2020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直接产值总计6398.06亿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加强地理标志严格管理。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全国各省(区、市)选取近10%的地理标志产品开展特色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处置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分四批次注销201家市场主体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加强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协同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严格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压缩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时间一半以上。
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发挥职责优势,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快速响应重点地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核准,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电子商务手段推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示范引领作用,建设高标准保护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