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20多年来,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份全面系统的政策指导性文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关键阶段,中央政府站在切实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高度,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短板,进一步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新举措。
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龙头企业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力量。但龙头企业总体上面临着规模小、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较弱、生产成本攀升、融资难、负担重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扶持和加强。同时,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食物和原料的需求持续增长,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任务日益艰巨,迫切需要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水平。在此背景下,《意见》的推出,有利于适应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的重要保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保持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至关重要。龙头企业是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实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目前,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已成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骨干力量。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必将有力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我国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水平。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客观要求。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最具活力的主体、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最有效率的载体,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在农业科技创新实践中,切实体现《意见》的要求,必将使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如虎添翼。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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