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情况介绍
近年来,吉林省工商局立足本职,创新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实施商标兴农富农战略,将商标工作向农村延伸,将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帮助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工商机关服务“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统一部署,为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2005年,吉林省工商局以省政府的名义制定实施了《吉林省十一五期间培育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工作推进方案》,将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注册作为重点工作;2006年,与省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促进农民增收工作;2008年,召开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发挥自身职能,服务“三农”工作的经验,明确提出了将“商标富农”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2009年,为进一步推进商标富农工作,推动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形成和推广,制定了《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优质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5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基层工商分局(所)实施“三个一”工程,即每个工商分局(所)每年都要培育一件以上农产品注册商标;每两年要培育推荐一件以上知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每年都要联系帮扶一户以上商标企业。
二、摸底调查,实地了解农民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工作的需求。
三年来,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到延边、白城等5个地区的30多个县、乡(镇)进行了调研,了解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带动农民增收的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了“全省推动农产品商标管理和确认地理标志座谈会”、“全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研讨会”、“全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专家论证会”,确定对75件具有地理标志特点的农产品申请注册。
三、广泛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中的作用。
吉林省局和各地工商局多次在当地媒体上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新型农村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期间,深入到乡镇设立咨询台,印发《地理标志注册指南》,采取了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知识,以典型经验带动和指导地方工作。
品牌优势有效地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延伸了农业产业链,并已取得了可喜的经济效益。“双阳梅花鹿”取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后,产品价格增加了20%,从业人员增长了14%,人均收入增长了32%,年出口增加收入4000万元。据统计,2008年全省新认定的57户农产品著名商标企业在2009年的销售收入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5%以上。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皓月”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采取“公司+驰名商标+农户”的模式,在全省45个县发动了10万多农户,近50多万农民从事养牛业,每年转化粮食秸秆500多万吨,通过养牛使农民增收5亿元以上,同时吸引了一大批外出打工人员返乡从事养牛业,增收致富。
四、引导注册,通过一个品牌带动一方经济
吉林省是北方一季粳稻主要产区,大米品质和适口性在全国享有盛誉。但由于大米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开发力度不强,品牌乱、杂,无法形成合力。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工商局与各委、局合力对大米品牌进行整合,依据《商标法》指导企业注册“鼎吉大米”证明商标,促进了全省大米产业的发展;指导吉林省参业协会申请注册“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商标,为产量占全国85%以上的人参贴上名贵的“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商标。
经过积极推进和培育,农产品商标的申请和注册量每年都保持在15%速度递增;地理标志商标实现从无到有,2009年“榆树大米”、“集安边条参”、“舒兰大米”、“扶余老醋”等11件地理标志商标核准注册,较上年增长1.2倍,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到16件;我省农产品著名商标已达94件,占吉林省著名商标总数的23%,为进一步实施商标兴农富农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吉林省通过一个商标,带动了一个产业,搞活了一地经济,富裕了一方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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