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付双建
2009年是商标工作不平凡的一年,是商标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也是实施商标战略、开创商标工作新局面的一年。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工作职能作用,以实现“三年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五年使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三五目标”为重点,在2008年超额完成商标审查75万件,扭转了自2000年以来申请量大于审查量的被动局面后,2009年审查量突破百万大关,达141.47万件,相当于加快审查前近5年的工作量,是中国商标史乃至世界商标史的重要里程碑,申请量突破83万件,达历史最高水平,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扎实地推进了商标战略的实施。截至2009年底,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为722.25万件,累计注册量为427.88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40.45万件,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有效注册商标量均为世界第一,进一步确立了我国世界商标大国的地位。
农民富,社会安,国家强。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自2004年以来,连续发布7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为重点,运用以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富农”机制,在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一、以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富农”机制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和内容
现行《商标法》确立了我国以商标法律为基础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制度。作为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明确将“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作为商标战略重要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扎实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2009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商标富农机制,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服务‘三农’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积极引导、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商标富农”机制,即将商标知识产权向农村延伸,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新型农村经营模式和“一所一标”工作的经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解决农业人口就业的机制。援用工业产品产业化、市场化的经营模式来运做农产品,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农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离不开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为个体生产的农户提供了可以无需自创品牌而分享品牌利益、品牌附加值的可能。通过“公司(涉农组织)+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可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工商总局相继出台《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依据职能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便捷措施,支持帮助地方政府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在推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商标富农”机制是商标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具体体现,是工商部门服务“三农”的重要工作之一,并已取得显著成绩。
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累计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74.98万件,累计受理地理标志注册申请1200余件,其中国外申请48件,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771件,其中国外32件。
二、以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富农”机制成为将地缘经济劣势转化为地缘经济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效措施之一
地理标志是地缘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标志的运用和保护是将地缘经济劣势转化为地缘经济优势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法律保障。地理标志产品大多产于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是当地的支柱产业,由于过去没有得到有效地法律保护,虽然具有独特的品质和良好的声誉,却因地缘劣势等原因使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农民不能从中收益。地理标志得到商标法律保护后,增强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地理标志产品独特品质及其形成原因决定了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区域特征不再是制约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地缘经济劣势,而是成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地缘经济优势。地理标志产品将在地方特色产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并可以带动整个产品生产区域内的各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整体提升,从而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利用地理标志的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将区域经济劣势转化为区域经济优势,摆脱经济落后,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三、以地理标志与农产品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富农”机制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取得显著成效
从2010年2月对81个种植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调查样本看,200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从业人员达到当地总人口的24.16%,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价格比注册保护前平均增长87.69%,最高增长达500%;种植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农民年均收入占其总收入的38.78%,比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前平均增长75.39%,最高增长达5倍。具体成效表现在:
(一)形成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推进了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大多产于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既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支柱,与其他区域相比,又是优势特色产品和产业。地理标志的保护与推进,为区域间农产品提供了市场良性竞争的基础,也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提供了保障。
(二)地理标志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高青大米”注册后,山东省高青县本地稻谷市场价从上年的每公斤1.8元增加到2.56元,农民种稻每亩增收380余元,年收入从注册前的每公斤900元,增加到1280元,占总收的22%,增长均超过42.2%;成品精米市场价格也由上年的每市斤1.75元,提高到今年的平均10元,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大大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以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作纽带形成的“公司(涉农组织)+地理标志(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的运用使我国广大农村摆脱一家一户的生产、销售模式,走向农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经营模式,从事个体生产的农民在农产品专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下,分享品牌利益、增加产品附加值,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这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以优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所代表的优质品质和良好的市场信誉为依托,由以产品数量取得经济效益的方式向由以产品质量取得经济效益的方式转变。
在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同时,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拣选、仓储运输、销售等产业解决了大量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大大加快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福建省安溪县几十万农民的命运因“安溪铁观音”而改变,2009年,全县110多万人口中涉茶人口超过80万,涉茶行业总产值达到7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778元中有4200元来自茶业收入,占农民全年总收入的54%。茶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包装印刷、茶叶机械、茶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形成“一业兴、百业旺”的局面,安溪由“国家级贫困县”一跃成为“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安溪铁观音”的知名度步步攀升。
(四)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还拓展了农产品出口空间,提高了开放型经济水平。目前,利用商标知识产权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已为世界各国所重视。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凭借良好的市场信誉,利用国际贸易规则和商标权利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农村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复杂的一年。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做好推进商标富农工作,加大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国内外注册,简化、完善地理标志审查程序,通过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绿色通道缩短审查周期,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和农产品优势企业,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加大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特别是驰名的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知识产权,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变特色产品为致富产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广泛推行商标富农机制,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持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作出新的贡献,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的跨越书写出更加美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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