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锡文: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 —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
|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200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0616亿斤。今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6.46亿亩,比上年增加1100多万亩,夏粮总产达到2462亿斤。近年来,棉花、糖料、肉类、禽蛋、奶类、水产等农产品的生产也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03—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622元提高到5153元,自2004年以来的年均实际增幅连续6年保持6%以上。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078元,实际增长9.5%。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继续下降。
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态势良好。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民人数达到1572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2%。农民大量进入非农领域和城镇就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带动了农民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和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
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共解决1.65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2006—2009年,新建、改建乡村公路144.1万公里。大电网对农村人口的覆盖率超过了95%。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发展清洁能源,3500多万户农民家庭用上了沼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经启动。
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教育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面覆盖,参合人数达8.33亿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成功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一系列文化下乡工程顺利实施。
五是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了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大量减少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全面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约1250亿元。2009年,“四项补贴”已经增加到1230.8亿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供销合作、国有农场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二、新阶段农业农村政策体系的形成过程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国在建立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新的农村政策体系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阶段性特征的要求,首次明确提出要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来解决好“三农”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并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大重要目标。2004年,中共中央的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于“三农”问题,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出台了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等重大政策。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进行国际经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城乡和工农业关系发展变化的“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2004年年底,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统一了全党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思想认识。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重大政策。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方针,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了出来。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进行了专门部署。自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牲畜屠宰税,这标志着国家和农民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高度重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建设现代农业为主题,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部署。这个文件出台了在农村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这一重大政策,对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08年一号文件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对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进行全面部署。这一年,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就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出文件,又一次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全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做出了重大判断:一方面,农村改革发展成就巨大,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另一方面,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会议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从体制机制创新、现代农业建设、农民收入增长、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
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国务院还专门发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又迈出了具有关键意义的重要步伐。
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根据新的形势,明确了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强调了必须毫不松懈地下大力抓好“三农”工作。
三、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是主要农产品的保障能力问题。近年来,一方面是我国农业在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由于资源条件和生产水平的制约,某些大宗农产品的进口量在急剧增加。2009年,我国进口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分别达到4255万吨、816万吨。某些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下降,必然导致国家对市场调控的难度加大,导致经济安全的风险加大。因此,必须居安思危,始终坚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抓紧研究适合我国自身特点的农业发展战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大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农业实行家庭经营,是农业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从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的情况来看,尽管经营规模大小有很大差异,但基本的经营主体都是农户。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庞大,稳定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对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对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稳定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决不是维持传统的小农经济,而是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经营向农业现代化迈进不断完善外部环境和条件。
三是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的“双轮驱动”问题。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高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但还要看到,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我国农村仍将有巨量人口。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并行不悖地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不偏废任何一个方面,这样才能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研究完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方针政策,不仅是“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也是整个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 |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间:2010-8-13 11:25:0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