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我国已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15%至20%,法国标有地理标志的葡萄酒比其他普通葡萄酒的价格甚至高出230%,贵州茅台酒的销售价格比本地其他普通酱香型白酒高出20倍以上,广大农民从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有效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项重要举措。
地理标志,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规定,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在TRIPs协定中,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并列,地理标志不仅属于产地标志与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独立的特殊的知识产权。
地理标志与特定地区的自然或人文因素紧密相联。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专有权的产地名称既不能转让,也不能许可产地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集体性的专有权,其地理标志不能为个人所垄断,产地内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只要其产品符合规定的条件,具有特定的质量和特色,经批准均可依法使用该地理标志。地理标志的权利还没有限定的保护期,它的存在,取决于产地特有的自然或人文条件,只要该自然或人文条件保存完好,符合地理标志授予的条件,该地理标志就可以世代相传,永续利用。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法国是最早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国家之一。这种保护制度造就出世界著名品牌的法国葡萄酒,其中香槟(Champagne)酒就是典型的代表。 Champagne(中文译名香槟)是法国东北部的一个省的名字,该地区因盛产一种加汽葡萄酒而闻名于世。于是,人们便将此地所产的葡萄酒冠上“香槟”标志,一提起“香槟”,人们便会很自然地认为是香槟这一地区所产的葡萄酒。就因“香槟”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地理标志,前些年在我国曾流行一时的“香槟”汽水不得不停止生产和销售,导致“香槟”汽水在我国市场销声匿迹。
在我国,有两种途径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一是商标法保护。我国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对于符合这一特征的地理标志,可以授予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如“都匀毛尖”、“FulingZhacai”(涪陵榨菜)、“景德镇”瓷器等,都属于已核准注册的证明商标。截至2006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地理标志申请600多件;已经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171件。贵州仅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都匀毛尖”1件。另一种保护途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601个。我省目前已获得“贵州茅台酒”、赤水“金钗石斛”、“余庆小叶苦丁茶”、“凤冈富锌富硒茶”、“梵净山翠峰茶”、“德江天麻”、“从江碰柑”、“从江香猪”和沿河“沙子空心李”等10余个地理标志产品。
据统计,在我国已经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的171件地理标志中,有80%以上的地理标志与农产品有关,在已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601个地理标志产品中,类属农产品的有566个,其比例高达94.2%。这充分说明,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相联。
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贯彻中央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县域特色优势经济的发展,促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建设与形成;有利于保护地理标志赖以存在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实现产品与文化、产地、精神的有机结合, 有效提升地方特色产品的声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促进农特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提高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其进入国际市场,为打造一批上规模、竞争力较强的农特产品品牌奠定坚实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
在我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成功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推动了地方特色经济的快速发展。重庆 “FulingZhacai”(涪陵榨菜)就是一个典型例子。“FulingZhacai”(涪陵榨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重庆市涪陵区榨菜管理办公室申请取得并统一管理,借助“FulingZhacai”(涪陵榨菜)”证明商标的有效保护,重庆涪陵榨菜现已成为重庆市农村经济中产销规模最大、辐射带动能力最强的特色优势支柱产业,从生产榨菜的原料青菜头到成品榨菜,重庆涪陵区榨菜产业链年产值已达20多亿元,推动了陶坛、竹编、印刷、包装、辅料、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全区农民增收,2006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380元就来自种植、加工青菜头。政府的正确引导,区域内相关企业的积极配合与产地农民的涌跃参与,共同铸就了“FulingZhacai”(涪陵榨菜)地理标志产品的成功与辉煌。
目前,我省虽然申请了“都匀毛尖”证明商标以及获准实施了“贵州茅台酒”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初步尝试了运用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对我省特色优势产业进行保护的甜头,但这与我省丰富的生物、气候、旅游、文化等特色优势资源的拥有情况还不相称,尚有许多如安顺蜡染、玉屏萧、大方漆器、地道中药材以及众多历史悠久、各具特色的农特产品,都可以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进行有效的规范、整合和提升,促进我省农特产品的商品化、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打造成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特色经济。如安顺蜡染,历史上曾经辉煌,但近年来由于恶性竞争,低价倾销,缺乏创新,现已面临十分严峻的境地,急需运用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抢救与提升。在已经取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中,也还存在不尽规范的问题,急需提高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如“都匀毛尖”,虽然申请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但该证明商标仅由一家公司独自申请取得,这实际上与证明商标申请人不得是使用人,申请人必须对使用人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督管理的原则相悖,所以“都匀毛尖”并未充分发挥该地理标志规范产地同类茶叶产品生产经营,提升壮大都匀特有的茶叶产业,带动产地茶农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应有作用。“贵州茅台酒”因其特殊的地理资源环境,独特的传统酿造工艺,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现已打造成为享誉中外的“国酒茅台”,形成了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已成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是,随着地方酿酒工业的快速发展、城镇规模的日益扩张,对“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取着决定性作用的生态、环境、资源受到分割和破坏,加上一些企业为追逐利润,仿名牌,甚至制造假冒伪劣茅台酒,严重损害国酒茅台的市场声誉,“国酒茅台”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面临着严峻威胁和巨大挑战,也亟需完善“贵州茅台”的地理标志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地理标志制度的作用,达到整合资源,消除恶性竞争,实现多方共赢,促进贵州茅台酒快速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
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我省的后发优势,科学、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我省丰富的特色优势资源,充分挖掘我省特色优势资源的潜力,使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在改变欠开发的过程中逐步改变欠发达面貌,促进我省特色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实现我省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蒋天才) |